首页 资讯 国内 民情民生 财经 旅游 社会 关注 法制 公益

杂谈

旗下栏目: 时评 杂谈

延安老人杖责儿子被拘引热议: 当“儒家”遇上“法家”

来源:新早报网-延安新闻 作者:延新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31
摘要:中国有句古话:养不教父之过,棍棒之下出孝子。但前不久在延安市宝塔区却出现了这样一件怪事,88岁高龄老人杨仲齐声明要与长子断绝父子关系,究其原因才知道,曾在2014年,老人与长子李最平因孩子变更姓氏问题发争执时,用手中拐杖责打李最平,致其受伤,却

    中国有句古话:“养不教父之过,棍棒之下出孝子”。但前不久在延安市宝塔区却出现了这样一件怪事,88岁高龄老人杨仲齐声明要与长子断绝父子关系,究其原因才知道,曾在2014年,老人与长子李最平因孩子变更姓氏问题发争执时,用手中拐杖责打李最平,致其受伤,却被当地派出所判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时间过去一年了,老人依然郁郁寡欢,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个理儿。

  2015年9月14日,本网一则报道《延安八旬老人杖责儿子被判拘七天 发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纷纷参与评论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引发口水战。

  观点一:斥责儿子的不孝

  网友“向日葵”:百善孝为先,孝顺的标志是顺,这儿子不是东西,该杖责!

  网友“苏家姑娘”:不公道,本来就是个不孝子应该遣责,天理何在!难怪中国现在普遍出现啃老族,不孝子,唉!世风日下。

  观点二:传统孝道文化现已丧失

  网友“诸行无常”:是现代社会救了这长子,要搁古代忤逆父母立斩,历代的刑法对孝道都是最为严厉的。

  网友“提示依恋三生”:彭宇案毁了中华的侠义,这件案子要毁掉中华的孝道了吗?不要乱来了!

  观点三:质疑老人倚老卖老

  网友“心心有爱”:都拘役了,说明伤的严重了,如果说这都是天经地义的,那家暴是不是也合法了。

  网友“陈信为先”:在中国,人们不管你青红皂白,事情真相。一说到老子和儿子闹矛盾,就准是儿子不孝,导致很多老不死的倚老卖老。

  观点四:派出所处置欠妥

  网友“剑侠”:派出所处置不当,明显把家庭矛盾激化!处罚88岁老汉,不具有教育意义,反倒影响警民关系!

  网友“雅轩主人”:为什么只判老人打人罪不判儿子遗弃老人罪,派出所是为谁开的?

  观点五:打儿子合情不合法

  网友:“撒哈拉伐木工”:法理法理,法在前理在后

  网友“锦衣卫”:要不是家属闹得凶,没有哪个派出所会管这些破事,至于200元的罚款,请喷子们自己看看治安管理处罚法!

  观点六:被老人“打”很幸福

  网友“我a是谁谁”:能被88岁高寿父亲打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有多少人想要确不能。。。老父亲还能打得动是多么幸福的。

  网友“Maryam欧阳”:我尽自己能力,用自己的方式孝顺父母。希望有被88岁的父母打的那天!祝天下的父母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一则社会新闻引发700余条评论,不同意识形态的碰撞折射出矛盾的社会现状,有网友认为这是“儒家”与“法家”的矛盾,偏激的把孝道文化和法律约束对立起来,其实不然。中国传统孝道虽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但长久以来渗透到现在社会生活得方方面面,并不与法律约束冲突,孝与法都是为了建设和谐社会。

  孝并非愚孝,现在社会时常可见由愚孝引起的一些不和谐因素,例如最常见的婆媳矛盾中、有人的确被道德绑架,束缚在所谓的狭义孝道中,导致一些老人倚老卖老甚至蛮横生事的现象出现。其实这都是对孝道文化的一种扭曲。

  最初,孝道是为了和谐,儒家思想最早的时候产生于乱世。那时候“孝道”的思想可以规范社会行为,调节人际关系,从而凝聚社会,由乱达治。也就是说,孝道思想为封建社会维持其稳定提供了意识形态。

  哲学研究中说,意识形态是为社会存在服务的,在当时孝道文化产生的大背景下,孝可以维稳促和谐,今天它依然有他的合理存在性。

  回归事件本身,分析发生背景,仗责儿子的老人杨仲齐生活在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后四十铺村,很显然这里是农村。农村大多数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能力还比较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必须依靠家庭成员的扶助而安度晚年。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而老人杨仲齐却没有得到子女们的关爱和照顾,难免心存失落,毕竟家庭养老是我国普遍认同的养老模式,它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道观念。

  记者在采访周围的村民时得知,老人平日是生活在小儿子家中的,除了小儿子对老人照顾有加之外,很少看见大儿子李最平、二儿子杨保均、大女儿杨桂花、二女儿杨东梅等前来探望,可见这时候老人心中产生不满和失望,甚至兄弟扭打滋生矛盾,愤怒之下杖责儿子,产生的种种不和谐因素,都是孝道的丧失造成的。

  孝道的丧失才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杖责致伤后果造成后,派出所靠法律来约束本没有错,但是矛盾具有特殊性,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致伤的,尤其是在农村,当地派出所应当以调解为主,如若实在调解不成,再做处分,这个环节不知当地派出所是否尽到最大努力?如若不然,那么对一个88岁伤心杖责儿子的老人给予7日拘留与200月罚款或许很难让人接受,司法惩戒的手段在家庭矛盾的处理中难免显得过于冰冷,引起社会舆论也是在所难免的。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是有必要剔除传统“孝道”中的精神糟粕,一些过于强调“绝对服从”和纲常秩序不值得提倡,但是尊老敬老与平等法治并不冲突,如何跟随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不断赋予孝道新内容、新理念,培养和确立新型亲情关系和家庭伦理秩序才是社会需要思考的。强化“孝亲敬长”的感恩教育与孝文化宣传势在必得,羔羊跪乳,乌鸦反哺,人不能输给动物,要懂得感恩。老人含辛茹苦将你带大,你不感恩便也罢,怎能让他如此寒心?

  法律约束不能成为孝道文化的枷锁,二者相辅相成。试回想,《蒲城大巴爆炸案,女儿帮父害母被判15年》、《儿子拒接父亲回家照顾,老人身带21万元现金火化》、《7旬老太服毒自杀,疑因子女不孝》……多少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例都是在孝道丧失的基础上酿成悲剧,甚至触犯法的底线。我们必须认识到儒家、法家的同一性,二者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建设我们的和谐家园而存在的意识形态,并不是矛盾对立的。面对经济社会中物欲横流、利益至上思潮的冲击,重建“孝道”文化刻不容缓。

编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