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新云、姜泓宇)4月7日早6:00,靖宇县法院执行人员驱车60多公里赶到那尔轰对被执行人徐某进行拘传。
2014年11月29日,被执行人徐某的儿子徐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徐某将赔偿金中本应分给儿媳杨某和孙女的部分占为己有,并以儿子徐某某有外债需要偿还为由拒绝返还。杨某向靖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判令被告徐某返还给杨某及其女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7.9万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某认为其住所距离县城较远,法官肯定不会上门办案只会坐在办公室等他主动履行,所以他常以外出打工为由拒接电话并隐瞒去处,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较大难度,致使案件久执难结。
但靖宇县法院执行人员并未放松执行力度,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徐某早出晚归的生活习惯后,执行人员决定对其采取清晨突击执行的方式。面对突然到来的法官,徐某显然大吃一惊,但知道自己肯定是无法再逃避履行责任了,被拘传到法院后,承办人对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徐某也坦白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他觉得儿子死了之后,儿媳还年轻肯定是要改嫁的,自己必须为孙女多做打算,所以才想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据为己有。经过法官耐心做思想工作,徐某当日主动缴纳了4万元的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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