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刘国宝)12月1日,兰海高速(贵遵段)乌江区域内一起油罐车起火,附近的遵义市播州区公安局乌江派出所民警快速赶赴救援,扑灭火灾,保住车载32吨柴油,罐车车体部分受到损毁。 12月1日清晨6时58分,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向起火的油罐车所在的乌江派出所下达处置命令:油罐车系贵阳驶向遵义方向,起火后,已驶入乌江服务区停靠。 救援现场 乌江派出所值班民警何亚亚带领四名专职消防队员赶往现场展开救援。经过1个小时的扑救,成功将火势扑灭。 据油罐车的驾驶员称,该罐车因长时间行驶,轮胎过热至起火,罐车内装载价值近25万元32吨柴油。因报警、处置及时,只是车体受到部分损失。非常感谢参与救援的乌江派出所民警和专职消防队员。 民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发现起火后,驾驶员应尺量将车移至空旷地带,一是便于消防部门处置,二是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三是即使发生爆炸,尽可能降低二次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