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孝敏)在2019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等13家院(厅、局、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意见规定,律师调查令是为切实保障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便于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中准确查明事实,在执行程序中准确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便于审判和执行,人民法院依律师申请,并经受理案件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律师向相关单位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 经过前期准备工作,白山市江源区法院于近日向辖区内的两个部门签出了首例律师调查令。随着律师调查令的逐步使用,将极大地缓解法院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繁重工作,给律师收集证据的第一时间和第一手权力,有利于律师及时发现和补充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既提高了律师的威信,也提高了案件的效益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