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勾结?广西藤县米兰公司创始人被坑惨
天下奇闻:投资是其他股东总和一倍多,法院却判只占18%股份!
撰稿人 李堂平
刘芳平是藤县女商人,是当地百年不分家(70多人共同生活)的家族当家人。在2006年是该县和梧州市的政协委员,2010年为广西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中国爱心女企业家……
在藤县,说起国贸或者米兰房产,大家都知道:这是刘芳平刘总的!但就是这个项目,2005年的她独具眼光,花巨资购买了两块土地,因不具资质挂靠公司,由此她悲剧了……
独具眼光购地:刘芳平投资5千多万买隐患
2005年生意红火的刘芳平独具眼光,便运作县里要将50亩的二块地拍卖的事情。经介绍认识了定居珠海的黎茂强、徐荣志夫妇,于是便定好挂靠珠海米兰集团于12月8日以2830万元竞买取得藤县河东广场东西两侧的A、B1地块。拍卖时刘芳平投入245万元,徐荣志投入55万元。
“藤县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米兰公司”)由此成立于2008年1月,原由珠海米兰委托曾剑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7月8日,黎凌作为甲方与乙方徐荣志、刘芳平签订《委托代理补充协议》,约定两地块乙方已经投入3百万元及地块转让所得利润为5百万元转作10%股权,另外成功代理收购报酬给10%股权,股权比例为8:2,乙方无需另外投入。8月1日黎凌全权委托徐荣志收购了米兰公司股权,价格为6千万元。但乙方并未能及时按合同支付。11月2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12月25日前把1千万元转让款存入指定账户三日内,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2月28日前将余款1600万元存入指定账户;约定变更法人为刘芳平。之后刘芳平一直往公司投资。米兰于2009年3月23日将其起诉至珠海中院。4月19日,黎凌、徐荣志、刘芳平、梁赞珠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前三位各占股30%,梁占股10%;本月20日,徐荣志筹资847万元到账6百万元(到时却没到账),刘芳平到账1500万元。
2009年12月17日,曾剑民将藤县米兰公司股份转让35%给徐荣志。21日,曾将剩余65%股份转让给刘芳平。
购买后,刘芳平和徐荣志修改了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广西永兴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截止1月3日止,藤县米兰的股东两人,其中刘芳平累计实收资本550万元占股68.75%,徐荣志累计实收资本250万元占股31.25%。而令刘芳平气愤的是,1月3日入资的这600万元是她一人出的,只是为工商登记分了180万元给徐荣志存上,之后刘多次催要这笔款,而徐一直不理。
同年4月27日在广东他们调整为黎凌和梁赞珠占50%,刘芳平和徐荣志占50%。当天确定的黎凌投资款为2780万元。值得可疑的是,股权调整缩减了刘芳平大量股份,刘芳平却没有股权转让款!
为何她投入最多但股份不多呢?刘芳平说,不签他们就要打她呀!她一人在广东没办法。
5月23日股东会显示30日要支付米兰1千万,解决方案是向外借支(黎凌方6百万,刘芳平方4百万)。但在6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还是认同经兴达房产公司的2.06%股权(之前此股份转给兴达有在工商局备案)转让给刘芳平后仍占68.75%,并决定修改章程。
在8月31日的第四次股东大会也没有提及股权,只有在9月7日的第五次股东大会上协议黎凌占股50%,刘芳平和徐荣志占50%。但确定9月7日前费用是刘芳平支付的,在11日前由刘芳平提交董事会审批。9月11日,刘芳平用于藤县米兰的现金支出汇总显示,刘芳平合计支出28677804,29元。
9月12日的第六次股东会议取消了刘芳平的二万元月补助,4万元的油费补助也取消。但增加了范金颜、徐荣志月补助2万元,年补助油费3万元。同日对账显示黎凌欠刘芳平861771元,核对原始股投入及利润630万分配为刘芳平487万、黎茂强(徐荣志)143万。
12月1日,黎凌、范金颜、梁赞珠三人以5千万作为退出藤县米兰的50%股份的条件,特别授权委托刘芳平全权办理一切退股、洽谈等相关协议(手续),约定最迟不超过2012年7月31日。但在12月18日范金颜、黎凌却在梧州日报声明撤销该授权。
据祥浩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3月12日出具的对米兰公司审核报告显示,在购买A地块及开发“国贸大厦.国贸中心”项目中的资金投入刘芳平为5582.78万元,黎凌为1860.60万元,徐荣志为262.74万元(实际上公司增资的徐荣志出资180万元是刘芳平出的应该扣除)。
股东窝里斗:刘芳平被刑拘后无罪,而真正侵占公司资金的无人管
在收购股权、购买地块的过程中,所有的资金均由刘芳平、黎凌从银行账户转账到徐荣志、黎茂强夫妇的账户或他们指定的账户,再由徐荣志、黎茂强经手代支,其间,刘芳平、黎凌虽为合伙人和出资人,但徐荣志、黎茂强一直不准刘芳平、黎凌同转让人珠海市米兰集团有限公司有任何接触。而徐荣志在米兰的作为简直令人作呕。
2010年4月27日,黎茂强亲笔书写明细清单。这些支出从未提供相关付款凭证、票据,徐荣志、黎茂强夫妇涉嫌诈骗并侵占米兰公司和其他合伙人收购土地款1080万元。
徐荣志杀手锏:向建设局等单位举报
徐荣志杀手锏:向多位公司人员发送律师函
2010年10月9日和10日,黎茂强伙同黎凌利用黎凌之女黎思敏担任公司出纳之便,瞒着公司法人刘芳平,二次将米兰公司319.4万元售楼资金私自划走到中山民鸿公司账户。而黎茂强自己签字同意不说,还冒用徐荣志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屹立税务师事务所的顾问建议书
10月14日,黎思敏再次将6百万元公司资金汇给其母范金颜。
徐荣志向公安局报案后藤县公安局进行询问
鉴于黎茂强夫妇实际上对公司没有投入资金,黎凌不同意其要求,黎茂强以其妻子徐荣志的名义,在2010年11月2日先向藤县公安局控告公司出纳黎思敏公款私存、挪用侵占公司资金;黎凌由此就与黎茂强夫妇进行利益交换。在2011年1月13日徐荣志又联合黎凌共同控告刘芳平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而刘芳平经过包括自治区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侦查和审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芳平案作撤销案件处理。
2011年3月23日刘芳平向藤县公安局控告要求对黎茂强、徐荣志夫妇涉嫌犯罪进行立案侦查。4月20日再次提出立案申请无果后,又于7月22日将控告状递交到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黄健亲收,控告徐荣志、黎茂强诈骗刘芳平和黎凌股权购买款560万元,诈骗刘芳平和黎凌诉讼费开支40468.75元,黎茂强伙同黎凌、黎思敏侵占米兰公司319.4万元。请求公安机关对黎茂强、徐荣志立案侦查,惩处犯罪。但这些控告均泥尘大海。
法商勾结,司法让创始人成局外小股东
2012年10月,加拿大籍的范金颜利用被注销的身份证就股东资格向梧州市中级法院起诉米兰公司及刘芳平、徐荣志,该院(2012)梧民二初字第6号判决确认范金颜占有米兰公司50%股份,认定范金颜出资额为400万元占比50%,刘芳平和徐荣志共同出资额为400万元占比50%。
2013年4月,黎凌、徐荣志持未生效判决书到米兰公司滋事
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广西高法(2013)桂民二终字第9号裁定撤销(2012)梧民二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发回梧州中院重审。(2013)梧民三重字第1号判决确认:登记在刘芳平名下的米兰公司69.75%股份,其中50%归范金颜所有,18.75%份额归刘芳平所有。(2013)桂民四终字第27号判决:撤销(2013)梧民三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确认范金颜享有米兰公司50%股份(该股权原登记在刘芳平所持有的公司69.75%股权中)。
2015年11月12日,范金颜、徐荣志收到判决迫不及待地在红豆论坛发出声明。
2016年4月,梧州中院向藤县工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米兰公司变更登记。
法院执行时有社会闲杂人员共30多人参与
而实诚的刘芳平在被质疑2010年1月3日的增资款是信用社代支的,便于当年11月29日汇款到米兰公司,摘要注明是"增资款",这笔款没有任何说法,也没有被法院计入股份,这可是相当于增资后的全部股资啊!这笔款也不明不白地放在公司账户。
假身份证能起诉并胜诉,你别惊奇。黎茂强因为行贿原梧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志光被逮捕过。而撰稿人早前曝光的行贿惯犯易杨生利用复印件起诉的案件能胜诉(刘家在借款1700万元本金的情况下,已经给付易杨生4152.6226万元!易杨生凭复印件起诉胜诉,法院不认可还款却让刘芳平等另行起诉。),你就觉得在梧州法院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我们只能说,不打掉司法腐败,司法为民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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